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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库都尔森工公司林下经济发展,秉承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的原则,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公司林下中草药(金莲花)资源,保障采收人员合法权益,规范收购行为,公司对生态功能区内的中草药(金莲花)实行统一规划、统一管理、整建制采集与销售。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库都尔森工公司中草药(金莲花)公开销售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基本信息 本次销售产品为金莲花(湿品)。 二、销售规则 1.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,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; 2.报名条件: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或依法注册登记、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等; 3.报名方式:意向购买人须向库都尔森工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其中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委托他人参与的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),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;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 4.报名地点:库都尔森工公司产业发展中心; 5.销售底价:13.5元/斤; 6.付款要求:签订合同后,购买方需缴纳缴纳履约保证金。 三、特别说明 1.公司将对整个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,严格保障销售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任何违反本公告的行为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购买资格,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; 2.若本次销售意向购买方超过3人(含3人),公司将采用公开竞价销售方式确定购买商;若未超过3人,则采用议价方式确定购买商; 3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库都尔森工公司所有。 四、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本次公开销售活动的相关信息,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。 联系人:赵国庆 15547092392 卢博 15047002190 特此公告。
库都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
2026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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