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|
发布时间:2015-09-07   编辑:库都尔森工公司(林业局) 来源:  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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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贷款对象及条件 (一)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 1、系统内近六个月连续、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。 2、所购、建房为申请人家庭的首套房。 3、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状态。 4、申请人无不良还款记录。 5、申请贷款的有限期限: ① 新建住房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日期不超过2年的。 ②二手房提供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日期不超过1年的。 6、申请人至少支付购房、建房20%的首付款。 7、申请人及配偶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%。不超过 申请人的稳定月收入。 (二)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 1、办理贷款前六个月未连续、足额缴存公积金。 2、所购、建房为申请人家庭的二套房。 3、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。 4、申请人有不良还款记录。 5、申请贷款的有限期限: ①新建住房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日期超过2年。 ②二手房提供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日期超过1年。 6、申请人支付购房、建房首付款低于20%。 7、申请人及配偶还款额度低于家庭总收入的60%。低于申请人的稳定月收入。 8、申请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的。 9、申请人单位欠缴公积金。 二、贷款额度、期限和利率 (一)单笔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。 (二)贷款期限1-20年,信用记录良好的可延长5年。 (三)现行贷款利率五年以下(含五年)为3.25%;五年以上为3.75%。 三、贷款担保 (一)申请贷款须先办理房产抵押 1、期房预抵押: ①办理期房预抵押的,开发商交中心一部分保证金,为借款人提供暂时担保。 ②借款人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后,开发商担保结束,中心将保证金退付开发商。 2、现房抵押: ①办理现房抵押的,借款人用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证。 (二)自然人保证担保 1、符合贷款担保条件的自然人 ①保证人为本单位内,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年。 ②保证人无不良还款记录。 ③保证人法定在职工作年限高于等于借款人借款期限。 ④保证人只为一名借款人提供担保,担保期间不能贷款。 ⑤保证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状态。 2、不能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自然人 ①保证人不是本单位的。 ②缴存公积金不满一年。 ③保证人有不良还款记录。 ④保证人法定在职工作年限低于借款人借款期限。 ⑤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。 ⑥保证人有贷款或者担保。 (三)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 1、借款人以房屋抵押方式、质押方式或保证人保证 方式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。 2、借款人交纳担保公司一部分担保服务费。 3、担保公司交中心一部分担保保证金。 四、贷款需提供的手续 1、借款人及担保人信用状况证明。 2、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或军官证。 3、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。 4、借款人无配偶,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单身证明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。 5、开发商在中心备案的按揭贷款: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,网签购房合同。 6、开发商在中心备案的现房贷款: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、网签购房合同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契税票据。 7、拆迁安置房: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、网签购房合同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契税票据及房屋拆迁协议或合同。 8、二手房: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销售不动产发票(手续费票据)、契税、双方买卖协议及评估报告。 五、贷款的偿还 (一)还款形式: 1、由单位负责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。 2、签订公积金对冲还贷。 3、签订委托银行代扣。 (二)还款方式: 1、等额本金。 2、等额本息。 六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(一)合同变更: 1、贷款期限变更 2、还款方式变更 3、贷款房屋信息变更 (二)担保变更: 1、抵押物变更 2、担保公司担保变更 3、自然人担保变更 七、贷后检查,以抽查为主 (一)对借款人的贷后检查: 1、归还贷款本息情况。 2、家庭收入水平变化情况。 3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 4、可能发生的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等。 (二)对抵押物及保证人的贷后检查: 1、抵押物价值变化情况。 2、抵押权利凭证保管情况。 3、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。 4、其他可能影响担保有效性的情况。 八、借款人所在单位责任 1、做好对申请贷款职工基本信息的严格审核工作。 2、做好贷款职工的代扣代缴回收工作。 3、建立职工贷款管理台帐并及时与中心对账。 4、定期报送已经影响正常还贷的贷款职工名单。 5、贷款职工调转的,不能有效履行还贷义务的需将贷款清偿。 6、担保人调转的,不能有效承担保证责任的需借款人变更保 证人。 7、做好对担保人的管理工作,年底进行担保人保证资格年度 审查,担保资格降低的及时更换。 8、做好贷款职工信息跟踪管理工作及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。 9、贷款职工档案存档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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